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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红总字〔200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红十字运动的普及,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青少年中得以弘扬,并真正成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现就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力度 
        1、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前途和希望。做好青少年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宣传、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推动红十字事业全面发展,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参加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实践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益于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各地要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和实际情况,分别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活动。 
        在小学,要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培养自救互救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就近就地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活动,树立青少年敬老助残、尊师爱幼、互助互爱的思想道德观念,达到了解红十字会的性质,增强自我保护和关心他人、关爱生命意识的目的。
        在中学,要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会法宣传,救护知识普及,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结合预防艾滋病宣传、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教育等活动,树立青少年关心社会、服务他人、乐于奉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达到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培养青少年崇高的品格和良好作风的目的。
         在高校,要重点开展红十字会法和国际人道法的传播,救护员培训,广泛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倡导自愿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结合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教育、预防艾滋病宣传和青年同伴教育等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使青年热心公益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达到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的。
        3、红十字青少年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要坚持主导、多部门合作、各学校参与的原则,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协调好工作,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局面。
        二、完善组织机构,不断建立健全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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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12-13 14:38: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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