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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指南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其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1、遗体捐献有什么意义?
    据统计,我国现有尿毒症患者50多万人,其中30万人可以通过肾脏移植提高生活质量,但由于供体缺乏,每年只有不足2000人有幸接受肾脏移植手术;现有盲人500多万,其中因角膜伤病失明者近200万,大多数人可以通过移植角膜重见光明,而每年所做的角膜移植手术仅为2000余例。在医学院校,平均10个医学生或更多的人在解剖一具尸体,有的甚至1/3或一半的学生竟然没有机会拿到解剖刀。显然,遗体捐献对移风易俗,提高医疗水平,推动器官移植,促进医学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捐献遗体的人很多吗?
    捐献遗体、器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具体实践。50年代,在毛泽东等老一代领导人的倡导下,实行了火葬;80年代,杨尚昆、胡乔木等20位老同志倡议把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90年代,一代伟人邓小平身体力行,捐献角膜,解剖遗体。现如今,党和国家领导人如黄菊等都填写了志愿捐献遗体登记表。滨州市的遗体捐献工作虽然刚起步,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07年已为八位志愿者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 
    3、遗体捐献是无偿的吗?
    是。上海、山东、武汉、宁波等地都出台了遗体捐献地方法规,明确规定遗体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在我国,遗体捐献者和其家属不会得到任何报酬,也不会花费捐献者家属一分钱,任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基于捐献者的奉献精神,捐献人的近亲属临床使用遗体组织,可以按照省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享受一定的优惠。
    4、什么样的人能成为遗体捐献者?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人均可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5、如果您想要捐献遗体,该怎么做?
    最重要的就是告诉你的家人,因为,如果没有家属的同意和支持,捐献是无法实施的。同时,你也需要填写捐献登记表,捐献登记表可以到市红十字会索取。
    6、怎样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按照《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的规定,红十字会是负责遗体捐献工作,办理登记手续的机构。滨州市民要求捐献遗体的,在征得了家人同意,并选好执行人后,就可向市红十字会索取《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有关的内容。填写完毕后,红十字会将进行统一的登记,并发给荣誉证书。手续非常简单。
    7、什么是执行人?
    简单地说,就是受捐献遗体者委托,在他去世后,负责与登记机构、遗体接收单位联系相关事宜的人或机构。
    8、志愿者去世后,执行人怎样办理遗体捐献事宜?
    执行人应尽快通知市红十字会或遗体接收单位,并将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办理的殡葬许可证交给前来接受遗体的工作人员,方能接受遗体。
   9、捐献的遗体主要有什么用途?
   志愿者去世后,我们将尊重捐献者的意愿,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治疗。具备器官移植条件的,将被用于临床医疗,把有用的器官移植给等待器官移植的人,剩余的身体将用于医学教育、病理研究、科学试验等。 
   10、捐献遗体志愿者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2003年3月,山东省颁布了《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明确规定:捐献人的捐献行为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条例》坚持自愿、无偿和应用于医学科学的原则,鼓励、提倡遗体捐献行为,规范了遗体捐献工作中的登记、通知、执行、变更、接收、档案查询等具体问题。《条例》要求在全社会树立移风易俗和尊重、关心捐献人的社会新风尚,最终为社会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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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6-1 9:4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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