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7日,由中国红十字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市网通公司会议室召开。中央、省会议结束后,市委副书记侯宪秀做了讲话。在肯定“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突出重点,全面扎实地做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侯宪秀重点指出,为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要突出抓好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由县区卫生局代管改为县区政府领导联系,实现独立建制,2007年各县区完成管理体制理顺工作。二是年内市直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侯宪秀要求各级红十字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以及与红十字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重点对象,把普法教育与落实红十字会的职责任务结合起来,积极主动配合各级普法办公室及司法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为红十字会“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日期:2007-6-5 9:20:51 来源: